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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德国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需领事认证才能在国内用
德国离婚登记和中国的不一样,中国协议离婚是可以直接在民政局登记,诉讼离婚才需要经过法院裁定,在德国离婚受理机构为德国法院,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得经过德国法院进行裁定。
拿到德国离婚判决书后,在中国使用,是需要经过德国领事认证的。
由德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及法院离婚判决书需要到国内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国内法院会开展离婚判决认定程序,当事人申请法院离婚认定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有: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事人双方户籍证明
3.需要撰写一份婚姻关系解除书面申请
4.德国法庭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经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法庭判决书
德国离婚证领事认证资料:
1.德国离婚证原始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认证申请表一份
一份德国离婚证完成领事认证耗费15个工作日左右,时间不宽裕的人士,可以递交加急认证,认证时间为7个工作日左右。
德国离婚证领事认证后在中国使用,是有实际的法律效力的,中方许可使用,并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