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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生子入籍德国后还能在中国落户吗-使馆双认证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已经入籍德国的孩子,是无法入籍中国的,在德国出生的孩子,符合入籍德国的条件,出生后即可拿到德国国籍,如孩子父母希望回国落户,则需要先申请放弃德国国籍,才可以回国落户。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资格。具有某一国国籍的人,对这个国家享有其权利,承担其义务。每一个国家都有权就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等方面制定其国籍法。国籍的取得主要有出生和入籍两种方式。因出生而取得国籍的方式中,各国的立法原则不一,有采取血统主义的,也有采取出生地主义的,多数国家的立法原则兼采取这两种方式。入籍是指个人根据本人的申请、婚姻关系或被收养等原因而取得他国国籍。正是由于各国国籍法确立的国籍取得方式存在差异并且相互影响,双重国籍及多重国籍情况随之产生。
孩子在德国出生后,尚未入籍德国的,父母为中国公民,在德国无长久居住许可,在中国使用可以落户的。
在中国落户得出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也就是出生证,孩子在德国出生,拿到的出生证是德国的文件,在中国不能使用原始文件,需完成德国使馆双认证。
德国出生证认证在德国进行,在孩子出生后,先申办出生证明,使馆认证是根据实际的需求,有需要则进行认证,无需求则无需进行使馆认证。
德国出生证认证时间为7到15个工作日,认证好的文书为6个月,因此在得知使用时,可提前一个月递交认证,文件认证好之后,正好可以使用,无需加急,加急认证是需要支付加急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