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离婚的人士,会拿到德国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通常来说在德国离婚,在国内是查不到的,很多人士在德国离婚后,回国多年,想要再婚,才得知需要用到德国离婚证。
德国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时,中国是承认的,但在中国是无法直接使用的,要求先经过中国驻德国使馆认证,并由中国高级法院进行裁定后,中国才会承认当事人在德国离婚的事实。
德国离婚证认证,通常在需要用到的时候,再提前一个月左右递交到使馆进行认证,认证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认证好的文书有效期是半年的时间。
对于在国内的人士,可以交由易通代为递交德国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