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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工作签证6个常见情形须知
(一)关于首次在线办理
首次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在线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新办、延期、变更、注销的,还需提供原《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及注销证明。
(二)取消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直接至驻外使、领馆申请 Z 字或 F 字或 R 字签证,不再至被授权单位办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三)办理签证手续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能作为签证或代替签证,外国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等材料,到我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四)办理居留手续
外国人应当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材料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五)信用管理制度
对来华工作外国人、用人单位及委托专门办事机构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建立异常管理名录。
(六)证件领取
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2017年 4 月 1 日起,全国启动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件》。2017 年 7 月 1 日起,不再发放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及相关证件。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持有效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的,在线填写申请表后,可自愿换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许可有效期不变。提供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 类)相应认定证明材料的,可确认为外国高端人才(A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