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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韩国使馆公证和认证具体的材料准备要求。
本文主要介绍一些韩国常用的文书,具体的使馆认证办理要求,以及材料要求。
首先介绍韩国使馆认证的步骤:
1、韩国当地具备资格的公证律师对文书进行公证
2、韩国外交部进行认证
韩国常见文书使用认证办理要去和材料要求:
一、韩国委托书公证认证
(一)、办理要求
1、亲自到使领馆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2、事先书写或打印委托书文本,但切勿签署和填写日期。申请人本人应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并填写日期(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3、委托书内容应当真实、完备,不得违反法律、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4、请提前阅知、打印《委托书公证告知书》,并在递交申请时签署;
5、《公证申请表》、《委托书公证告知书》和委托书上的签名应当一致;
6、涉及与当事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接受面谈,并在《接谈笔录》上当面签名。
(二)材料要求
1、提供的委托书文书,内容不得有涂改
2、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办理子啊过你额离婚诉讼委托书公证,应提交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韩国声明书公证认证
(一)办理要求
1、亲自到使领馆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2、事先书写或打印声明书文本,但切勿签署和填写日期。申请人本人应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并填写日期(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3、声明人对声明的内容负责,声明内容应与有关事实相符,且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并应由声明人提供支撑声明内容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声明内容不真实、不合法,声明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4、请提前阅知、打印《声明书公证告知书》,并在递交申请时签署;
5、《公证申请表》、《声明书公证告知书》和声明书上的签名应当一致;
6、涉及与当事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接受面谈,并在《接谈笔录》上当面签名。
(二)材料要求
1、声明书文本(文书内容不得有涂改);
2、与声明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无配偶声明书公证(请点击查看参考格式)的:声明人为离婚,应提交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还须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声明人为丧偶,应提交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配偶声明书公证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三、韩国结婚证公证认证
(一)办理要求
1、在本馆登记结婚的人可申请办理;
2、可当事人一方亲自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二)材料要求
1、本馆签发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二人合影照片(办理1份公证提交1张,办理2份公证提交2张,以此类推);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当事人出具并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韩国护照公证认证
(一)办理要求
1、亲自到使领馆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已获得韩国法务部入(复)籍许可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办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
(二)材料要求
办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书:还应提交:
1、韩国法务部出具的入(复)籍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基本证明书(详细);
3、中国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填写《国籍证书申请表》并附2寸证件照片1张(到馆填写);
5、未满18周岁申请人须由其父母陪同来馆申请,须提交关系证明(如户口本、亲属关系公证或出生证明等),并填写《同意书》1份(到馆填写)。
请注意:以上为通用材料要求。必要时,使领馆可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