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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韩国领事馆公证书范围以及领事认证程序
在韩国拿到的文书,大部分文书是由韩国政府部门直接出具的,极少部分是由于律师起草的文书,属于非政府文书,还须送往中国驻韩国总领馆进行公证。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我馆对在中国发生的法律事实、行为不予公证:如:出生、无犯罪记录、学历、经历、亲属关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执照、遗嘱等。以上公证书,应向本人在中国(原)户口所在地或法律事实、行为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单位认证,并办妥中国驻韩国使馆领事认证后,方可在中国使用。
韩国常见公证种类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类公证书(购房、售房、放弃继承、宅基地类委托书)
二、声明书类公证书(民事类财产类)
三、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回国结婚用)
四、起诉状
五、答辩状(民事类)
六、护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七、指纹公证
八、退还中国护照公证
以上为韩国公证书范围。
准备好公证书后,在中国使用,是硬性要求办妥中国驻韩国使馆认证。
中国驻韩国使馆认证手续如下:
认证地点在韩国当地,提供原始文书,认证时间为7个个人和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为韩国使领馆官方提供的加急服务,需要增收加急费用。
认证费用包含公证费用,双认证费用,代办手续费用,文件快递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