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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使领馆公证书包含哪些资料
韩国使领馆提供的公证书公证服务主要有:
韩国声明书公证
韩国委托书公证
韩国单身证明公证,也就是婚姻状况证明公证
韩国指纹公证
以上所罗列的是比较常见的公证文书。
公证书公证后还须进行双认证。
1、我馆只负责按照规定对有关文书(主要是申请人印签、签名等)进行证明,不负责对在中国境内办理各类事项的具体手续进行咨询或解释,也不负责对需要公证的文书具体内容进行咨询。
处理在中国的事务需要何种手续,应向中国负责办理相关事务的部门或专业律师咨询。文书内容主要取决于中国境内文书接受部门的要求,请在申请公证前向相关部门或律师咨询。
2、下列事项不予公证:
(1)不公证发生在中国境内或驻在国的事实或证书
(2)不办理合同、协议、不动产、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类公证。
(3)不办理对下列涉房产处分和其他重大财产处分有关公证。
(4)不办理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
(5)不办理“担保性委托书”公证。
韩国公证书大使馆认证程序如下:
公证完成后,先由韩国外交部认证,最后为韩国使领馆认证。
公证书原件是不可直接在中国使用功能的,必须办妥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