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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婚姻是比较多的,双方在韩国办理离婚后,持有韩国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中国是认可的。
韩国离婚判决书在中国是不能直接用的,得经过中国高等法院进行婚姻事实裁定后,才可以在国内使用。
法院裁定是需要当事人出具韩国离婚判决书经过使馆认证后的文件,因中国法院是无法直接核实韩国离婚判决书的真假的。
经过韩国使馆认证后的离婚判决书,在国内使用时,才能辨识其真实性,并许可在国内使用。
韩国离婚判决书认证流程如下:
韩国国际公证律师公证
韩国外交部认证
中国驻韩国使领馆认证
认证好的文书有效期是半年的时间,从文书生效之日算起,在近半年内都是可以使用的,此外建议在文书使用前一个月递交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