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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加拿大多伦多公证,打算定居在多伦多,然后想把国内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子卖掉,现在男方回国处理房产的事情,女方还在加拿大,如果想把国内的房子卖掉,由于房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所以国内政府部门要求女方出一份房屋买卖委托书,并要求办理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公证认证。因为国外的文件拿到中国使用是必须经过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而在认证的前提是公证员的公证。
最简单的加拿大房屋委托认证办理流程是:
1.由女方提供房屋委托书原件,然后委托国际公证律师进行公证;
2.将公证好的文件递交到加拿大外交部进行认证;
3.最后将外交部进行认证的文件递交到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认证。
将房屋委托书进行这三级办理公证认证就可以在中国进行有效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