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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国驻英国领事馆或使馆公证认证详细的步骤
首先了解下英国领事认证的基本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1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英国是海牙国家,英国文书在境内使用有两种基本的认证类型海牙认证和英国领事认证。
其判断依据是文件使用目的,英国文书在中国大陆使用,要求必须经过中国驻英国领事认证。
其认证步骤如下:
首先是由英国国际公证人进行公证,核实英国文书真实性
其次把公证好的文件由英国外交部官员进行认证,而是公证人的资格
最后送往英国领事馆办理认证,核实文件上外交部官员的的资质。
英国领事认证是需要逐级进行的,不能同时办理,也不能越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