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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公司文书律师公证和使领馆认证
丹麦公司的文书用于中国大陆设立外资企业,设立子公司,涉及到商标注册,法院诉讼等事宜,还须办妥丹麦使馆认证。
丹麦公司认证地点在丹麦当地进行,如当事人比较着急使用,丹麦使馆认证不太方便,认证时间比较久,审核比较严格等影响认证进度,耽误认证文书的正常使用,可以把文书送往指定的联邦国家进行大使馆认证,认证好的文书中方是承认的。
丹麦公司认证程序如下:
认证地点在丹麦当地
使用地点在中国大陆
认证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认证资料需提供丹麦公司原始文书,公司注册证书,股东董事名册,董事代表人身份证明。
认证流程:丹麦国际公证人公证,外交部认证,中国驻丹麦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