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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完成比利时大使馆认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在比利时拿到的文书,如结婚证,出生证,无犯罪证明,学历证明, 公司注册证书,章程,资信证明,存续证明,产品证书等,在中国大陆任何城市使用,都要求先进行大使馆认证。
认证后的文件,在中国使用等同于中国文书,具备实际真实的法律效力,中方承认并许可使用。
正确完成比利时使馆认证注意以下5点:
第一比利时使领馆只受理经过比利时外交部认证后的文件,文书上比利时外交部用于认证的印鉴以及认证签署人员的姓名、签名样式与送到比利时使领馆备案的信息是一致的才符合要求
第二对于申请认证的文书,在领馆前台办证窗口受理后,领事官员还将进行深恨,如审核期间发现问题,包括程序不齐全,文件格式不规范,含有违规的内容,文件上有涂改的印迹,文件被拆换过等,认证申请一律被拒绝并退回
第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应当采用火漆加封,加盖骑缝章或者加盖钢印等不易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为装订或装订过于建议的使领馆不予以认证
第四用于中国内地登记结婚的婚姻状况公证,无配偶证明或声明,自出具之日算起超过6个月的不予以认证,用于中国内地申办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犯罪证明公证书,自公证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的不予以认证
第五经过比利时大使馆认证后的文书,是装订成册的,不得拆换文件,不得更改文件上的信息,因申请人自行更改或者拆换文件所引起的问题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以上五点注意事项涵盖了方方面面,从资料准备到认证的最后一个步骤,都应严格按照以上的要求做好。
比利时大使馆认证手续比较麻烦,避免认证出错,影响文件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