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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公民截止目前婚姻状态证明领事认证
丹麦领事认证是在丹麦当地进行的,中国在丹麦是而又使领馆的,使领馆的领事部门是可以提供领事认证服务的。
丹麦结婚证领事认证,不需要本人回国办理,只要把丹麦结婚证的清楚扫描件以及一方护照扫描件发给我们就可以办理的。为什么不用提供原件呢,是因为丹麦的证件公证,要求证件必须是三个月内领取的。丹麦是允许境外人士在当地合法注册结婚的,同时中国是承认国人在境外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取的结婚证明的,无论是丹麦公民还是中国公民在丹麦结婚,获取的丹麦结婚证,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则必须进行丹麦领事认证。
丹麦结婚证领事认证用途:用于配偶工作配置,办理准生证,购置夫妻房产,修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离婚等。
丹麦婚姻状态证明是什么呢?
婚姻状态是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年满15岁以及15岁以上的人口在婚居方面所处的状态。婚姻状态分为未婚、已婚 (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种类型。未婚指15岁以上的人口尚未结过婚的状况,在一个人口总体中,未婚人口所占比重的大小或未婚率的高低,取决于多种社会经济因素和生理及心理因素,包括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的法令和政策规定,风俗习惯以及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和人生价值观等因素。
国内公民的婚姻状态是比较是容易能查询到的,通常在户口上会显示当时人的婚姻状态,如为国外公民,证明婚姻状态,还须提供相关的文件。
如丹麦公民要在中国登记结婚,是允许的,婚姻登记条件之一为未婚,则还须提供丹麦公民单身证明,证明丹麦公民是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
丹麦单身证明需要律师起草文件,并注明是用于婚姻目的的。
在中国使用,必须办妥丹麦领事认证,这是硬性要求,否则无法在中国使用。
前边介绍的婚姻状态,处理已婚其余的都可认为是单身的,未婚人士提供单身证明,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正确准备资料,领事认证才能有条不紊的进行,正常的认证时间为7-15个工作日。
如您还不清晰,想知道丹麦领事认证更多的细节,可以直接联系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