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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结婚证用于中国领事认证详情
丹麦的文书在大陆使用,需要进行领事认证。认证地点在丹麦当地。
在丹麦结婚的夫妇,如果在中国涉及户口转移、房屋买卖、法律诉讼时相关机构会要求当事人出具丹麦结婚证公证或认证文件。这种公证或者认证必须要到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办国内才承认。
切记你一旦在大领事认证了结婚证,就意味着你不能再在国内领小红本本了。
而如果隐瞒国外婚姻,而在国内再领个结婚证(即使是和同一个人),那么你将来办绿卡或者移民相关文件的时候,国内给你出示的结婚日期会和你在丹麦系统内的结婚日期矛盾,既出现了同一个人没有离过婚但结过两次婚的记录,一旦被丹麦发现,会被认为有移民婚姻欺诈行为,后果就严重了。
丹麦结婚证领事认证办理注意事项:
1、在丹麦所取得的结婚证是可以直接在丹麦使用的,但在中国境内使用该结婚证,则必须经过领事认证,确保丹麦结婚证在中国是存在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2、在丹麦登记结婚证之后,中国政府是承认在丹麦合法所取得的结婚证,这也就意味着在中国是不能再次申请登记结婚的,否则将会牵涉到重婚罪,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婚姻登记契约,不管是任何国家的
3、丹麦结婚证经过领事认证后,该结婚证在两国之间就可以直接使用
4、在丹麦领取的结婚证,如果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婚姻破裂,不管是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其丹麦的离婚是经过法院诉讼离婚的
5、其办理丹麦结婚证领事认证的流程是固定的,下一级的机构只承认经过上一级确认过的文件,并且相关的机构是有权要求申请人出具额外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