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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公证|新加坡公证|南非公证|俄罗斯公证|大使馆认证
中国人在国外拿到的文书,在中国大陆需要用到,会要求进行公证和大使馆认证。
什么是公证,什么是大使馆认证呢?
公证和大使馆认证性质不同,受理的机构是相互独立的,但两者是相互联系的。
公证:在荷兰,新加坡,南非,俄罗斯都没有公证处,这和中国不同了,在国外公证是一些具备资格的律师代为受理,具备公证资格的律师需要在该国的外交部有备案信息。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种非诉讼活动。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
大使馆认证:也就是涉外的使馆和总领馆所提供的领事认证服务,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法律依据:
1.《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第6款、第13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6年3月1日起生效)
3.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
荷兰,新加坡,南非,俄罗斯的文书在中国使用都需要经过大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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