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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挪威使馆认证5步程序
中国和挪威有直接的建交关系,中国在挪威的首都设有大使馆,其领事部门提供领事认证服务,可覆盖挪威全境,在挪威拿到的文书,都可以送往大使馆认证,认证好的文书,在中国是被认可的。
挪威使馆认证涵盖个人文书和公司文书。
挪威使馆认证资料范围:
个人文件:
挪威结婚证认证、挪威出生证认证、离婚书、领养、寄养、亲属关系、死亡证明、工作经历、授权书认证、声明书、绿卡认证、护照认证、邀请函、单身证明、判决书、遗嘱、犯罪记录、房产证、成绩单、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医学证明、等等均可以办理认证;
公司文件:
公司注册证书、法人资格、协议书、合同书、授权书认证、声明书、证明、委派书、商标证书、资产证明、资信证明、董事信息、股东信息、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公司更名文件、发票、产品证书、产品介绍及其他公司文件等
挪威使馆认证基本流程:
一.有关文书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前,应当在驻在国当地办妥公证认证。
1.文书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公证。
2.挪威外交部认证。(挪威外交部认证办公室地址:CONSULATE SECTION, UTENRIKSELEPARTEMENFET, POSTBOKS 8114, 0032 OSLO。)
二.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好的公证认证申请表(如果是代理个人申请,须将“代理人姓名”一栏填写妥当并同时提供代理人护照复印件;如果代理企业及其他申请人申请,须将企业或组 织名称的法人代表填入“代理人”一栏,同时出具企业或组织的书面委托;“认证内容”一栏填写“挪威外交部认证官员章”);
2.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和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经挪威外交部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公证员、认证官员签署及盖章页)。
四.领事官员审核
领事官员经审查,认为申请认证的文书符合要求的于五个工作日后出具认证书。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用于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公证自公证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当事人需重新办理公证认证;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予认证。
五.缴费取证
认证书出具后,当事人可凭取证单按取证日期到我馆缴纳费用并领取认证书,逾期三个月不取,我馆将作销毁处理。
如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易通,想知道具体的文书,详细的认证资料,认证时间,认证费用,认证其他事宜都可直接联系易通,易通长期提供领事认证服务,有丰富的认证经验,可以给您更为优质的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