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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是中国人在日本离婚国内再婚如何准备公证认证资料呢
李小姐在日本有一段婚姻,因各种原因,李小姐的上一段婚姻结束了,其离婚是在日本进行的,当前李小姐手上拿有的是日本离婚证,李小姐已经回国多年了,目前想要在国内深圳再婚,国内民政局要求当事人提供日本离婚证明后,才可以受理再婚。
日本离婚证在中国使用,是需要进行日本使馆认证的。
日本使馆认证一般程序如下:
认证材料:
1.提供需要认证文件的原件
2.填写一份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申请表
3.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如当事人尚未达到法定的年龄还须提供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4.使领馆要求出具的其他与认证有关的补充材料(此种情况是比较少的)
认证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加急认证时间为7个工作日,目前大部分国家都提供加急服务,加急认证需要收取加急费用,因此如得知需要进行认证,当事人还须尽早安排认证事宜。
认证流程:
第一步是日本当地具备资格的公证律师受理公证
第二步把公证好的文件送往日本外务省进行认证
第三步由中国驻日本使领馆进行认证,可以把文书送往日本使馆或者是总领馆进行认证。
日本离婚证中国是认可的,在中方使用,是因为不知道文件的真假,才要求进行公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