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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护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和使馆认证。
(一)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中文或西文)
海外中国公民在办理相关事务时需提供护照或结婚证而又不方便提供原件时,如该护照和结婚证系由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可以来西班牙使馆办理护照、结婚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申办,填妥《公证认证申请表》
2、西班牙有效居留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居留证过期,须提供更换居留有关材料;无居留者须出示三个月内开具的住家证明
3、有效护照原件及护照1至7页及最后一页的复印件2份(一份用于制作公证书,一份大使馆留存);如果护照上第7页后仍出现签证或出入境章,则需提供护照整本复印件两份
4、结婚证原件及整本复印件2份(如办理结婚证相符公证)
5、领事官员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译文与原文相符,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暂不受理此类公证。
如需要请您按以下程序办理:
(1)先在西班牙当地公证机构(NOTARIO)办理相关公证书
(2)将经过公证的文件送西班牙司法部认证(地址:C/de la Bolsa, 8-28071, Madrid. Tlf: 902007214)
(3)将经司法部认证的文件送西班牙外交部认证(地址:C/Juan Mena,4; metro: Banco de España;Tlf:913791655.可网上预约:www.maec.es)
(4)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申办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