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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生公证加盖的转递章是什么
众所周知香港文书在中国使用,原件是不被承认的,还须进行香港律师公证,需要加盖转递章,什么是香港转递章呢?
香港签章转递的概念出现是配合越来越多的香港文书在大陆使用的需求,为了确保香港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自80年代初开始,中国司法部开始委托八位香港律师作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随着香港文书公证需求增加,当前具备公证资格的律师也是逐渐增加的,目前有三百多位律师具备公证资质,送往内地使用的香港文书,完成中国委托人公证后,还须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加盖转递章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伪造和欺诈行为发生。
香港出生证公证必须完整的完成以上两个步骤,才可以在中国大陆使用。
香港出生证公证材料:
1、出生证原件
2、孩子及父母护照复印件
香港律师公证完成需要1星期的时间,对于着急的人士,在准备材料上可以尽量的缩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