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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香港律师10年以上才可以申请中国委托公证人
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申请条件是比较严谨的,有严格的条件,申请人必须一一满足,符合条件,审核通过之后,才具备中国委托公证人的资质。
因香港实行的公证制度和大陆的不同,是沿用的英国的公证制度,不适用于中国大陆,香港文书送往大陆使用,有独立的公证制度,也就是需要中国委托公证人受理公证,那些人才可以申请中国委托公证人呢?
申请中国委托公证人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在香港具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3.担任香港律师十年以上;
4.职业道德良好,未有因不名誉或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5掌握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办证规则;
6.能用中文书写公证文书,能用普通话进行业务活动。
以上的6个条件,一个都不能马虎,都必须符合要求,才能递交申请。
香港和大陆之间的往来增加,对公证的需求也逐渐增加,截至目前具备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的已经有三百多人,对于有公证需求的人士来说,申办公证也更为便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