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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生子入港籍条件和内地落户出生证公证
在香港生子的确是可以拿到香港身份的,随着赴港生子的人数上涨,香港当地政府对此也有了对应的政策,对落户香港也有了一定的限制作用。
香港生子需要的居港权需符合3个条件:
1.婴儿的夫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必须是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2.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已在港居留7年以上
3.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符合以上的条件,孩子出生后,才可直接入籍香港。
部分人士在赴港生子前没做好具体的准备,导致在香港上学困难等诸多不便。
孩子在香港出生后,如未入籍香港是允许在内地落户的。
内地的任何城市落户,都要求出具出生证明,如孩子在内地出生,持有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内地的文书是可以直接使用的。
香港出生的孩子,出生证明是在香港申办的,隶属于香港政府签发的文书,在大陆是查询不到的,使用时也无法辨识真假,因此要求送往大陆使用的香港出生证完成香港律师公证。
父母给孩子申办出生证公证,需告知在大陆使用的具体城市和实际的使用目的,在大陆使用香港的文书,一份公证文书只能在一个城市使用,使用目的只有一个,在文书上都会写明。
因而当事人在公证前必须明确使用地点和使用目的。
香港出生证公证好的文书会有律师公证印章和所加盖的转递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