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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服务】易通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清单
把新加坡文书送往使领馆认证前,还得进行两个步骤,公证和外交部认证。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此外使领馆还可提供领事认证服务。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清单如下:
新加坡公司主体资格认证,新加坡公司委托书认证
新加坡公司存续证明认证,新加坡公司资信证明认证
新加坡公司股东董事在职证明认证
新加坡公司董事会决议认证,新加坡公司会议纪要认证
新加坡公司授权书认证,新加坡公司法人身份证明认证等
以上属于商业文书认证。
代开新加坡无犯罪证明,代办新加坡无犯罪证明认证
新加坡同一人声明书认证,新加坡房屋委托书认证
新加坡寄养委托书认证,新加坡护照认证
新加坡学历证明认证,新加坡成绩单认证
新加坡结婚证认证,新加坡离婚证认证
新加坡单身证明认证,新加坡死亡证明认证
新加坡出生证认证,新加坡入籍证明认证等等。
以上为新加坡个人文书认证。
以上所罗列的文书,都可提供领事认证服务,当事人持有新加坡文书,为中国公民,并非都得进行文书认证,涉外文书认证,在任何国家都不硬性要求,当事人是依据自身的情况,如需在中国境内用到在境外拿到的文书,才需进行认证。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官方规定:
1.申请人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须本人来使馆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如不能亲自前来,可在新加坡公证员律师处(NOTARY PUBLIC)办理相关公证书,并经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认证后,再送到我馆办理认证。
2.根据中国有关规定,我馆对在中国发生的法律事实、行为不予公证:如:出生、无犯罪记录、学历、经历、亲属关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执照、遗嘱等。以上公证书,应向本人在中国(原)户口所在地或法律事实、行为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单位认证,并办妥新加坡驻华使馆领事认证后,方可在新加坡使用。
常见公证种类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