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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中国国籍在荷兰结婚后要不要公证双认证
两人都为中国公民,是可以到中国驻荷兰使馆或者总领馆登记结婚的。
中国驻荷兰使领馆结婚登记条件和材料: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
2.男女双方是在荷兰居住的中国公民。
3.双方提交有效护照和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男女双方每人护照照片各2张、大二寸横板(5cm*3.5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2张。
5.再婚当事人应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原件(或经国内认证过的公证书),丧偶当事人应提交相关证明。
6.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未婚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准备好资料赴中国驻荷兰使领馆登记结婚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中国驻荷兰使领馆自愿提出结婚申请。
2.男女双方亲自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经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颁发结婚证。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处签名或按指纹并领取结婚证后婚姻关系即生效。
3.结婚登记免收费用。
通过在中国驻荷兰使领馆拿到的结婚证明,无需完成公证认证。
如两人选择按照荷兰当地的婚姻法登记结婚,拿到的结婚证明,属于荷兰文书,需要完成荷兰公证认证。
荷兰当地是允许中国公民登记结婚的,中国也承认在荷兰合法拿到的婚姻关系证明,不能使用原件,是因无法知道荷兰结婚证的真假,才要求进行荷兰公证认证。